2012年10月,葡萄牙政府推出“黄金签证”项目,正式名称是“投资行动换取居留权”,允许非欧盟国家公民在葡萄牙通过购置地产或金融投资的方式获得葡萄牙居留权。黄金签证申请者必须在葡萄牙房地产市场投资50万欧元,或在葡萄牙投资100万欧元以上的金融资产,或创建能提供10个就业岗位以上的企业。投资最短时间是5年,满5年可申请永居,满6年后便可申请入籍。
葡萄牙的“黄金签证”对外国人的吸引力也有两点:一是获得葡萄牙居留证者,可以立即在申根区多个欧洲国家自由通行;二是葡萄牙对申请黄金签证的外国人每年必须呆在葡萄牙的最短天数要求不高。通常情况下,只需第一年居住不少于7天,之后每两年在葡萄牙居住14天以上,即可满足葡萄牙的黄金签证的居住时间要求。
葡萄牙政府在2012年推出黄金签证项目时,正值金融危机的高峰,急需吸引外资给房地产和金融业注血。葡萄牙政府说,黄金签证项目吸引的外国投资总值超过39亿欧元。但是“黄金签证”项目在葡萄牙引起的争议也越来越大。
该项目引起担忧的主要因素有两点,一是政府被指对申请者的审查不够严谨,导致一些有犯罪纪录的外国人利用该项目获得葡萄牙的居留权;
二是吸引的外国投资对刺激葡萄牙经济的有效性不明显,创造的就业机会聊胜于无。通过“黄金签证”项目获得葡萄牙居留证的6416名外国人中,只有11个人(0.2%)的投资创造了10人以上的就业机会,而95%的投资的方式都是购置房产。